像像一下這樣的情況。「你到誠品買一本書,花了NT 200,看了兩個禮拜,還沒看完,擺在自家書架上。有一天,你回家的時候,發現那本書不見了,只留下兩張百元鈔票,還有一封誠品的道歉聲明,聲明中說,因為版權的糾紛,這本書本來就不應該賣出,我現在退錢給你,也順便把書取回。」
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你身上,你會怎麼想?肯定很不爽。書店怎麼可以未經你的同意,偷偷摸摸跑到你家,把你購買的書給要回去?簡直就是活生生的擅自闖入民宅侵犯隱私的犯罪行為。再說,書店自己沒有管理好庫存,把不該賣得東西給賣出來了,是他們的錯誤,怎麼可以說拿回去就拿回去。就算要回收,也得經過你的同意才行,畢竟你已經用合法的方式取得那本書了。如果是出版社反悔,本來決定出版的書,後來賣一賣之後,不想賣了,出版社有立場要求書店到你家把書拿回去嘛?
再想像一下,如果你買的那本書是喬治歐威爾(George Orwell)的名著「一九八四」(1984),裡面敘述的是老大哥如何透過無所不在的管道來嚴密監控個人生活,毫無個人隱私。對於書店這樣的舉動,一定更加深你的不滿。
說到這裡,你心中一定很多疑惑。甚至會想,這種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的。書店賣了書,收了錢,哪還有閒工夫與精神去回收有問題的書。很有趣的是,真正的實體的書,發生這種事情的機會或許不高。但是買電子書,上週就這麼上演著活生生的例子。
而且,被偷偷搬走的,竟然也是歐威爾的「一九八四」,還有「動物農莊」。
上個禮拜,7月中旬,有些Kindle的使用者一覺醒來,打開心愛的Kindle要繼續未讀完的小說,竟然找不到了。到是收到Amazon的一封電郵,說因為種種原因,他們決定遠端把他們的購買紀錄刪除,也馬上退錢給他們了。於是乎,就這樣在網路上宣起一陣騷動與不滿。(一開始是從這個討論開始的)
甚麼叫做遠端刪除?這需要解釋一下。Amazon的Kindle電子書最大的好處與特色就是,你向Amazon買書,你的Kindle帳號會紀錄你曾經購買過的電子書,如果你買的數量不多,這些電子書可以透過免費3G無線,下載到你的Kindle。如果你的個人電子書「館藏」太大,或是已經看完,不想再看,你可以把Kindle儲存的檔案刪除,騰出空間看別的書。下次如果還想再看,可以再度下載。也就是說,Amazon的Kindle帳號負責幫你儲存你個人的電子書收藏。如果未來,你買了新一代的Kindle,買過的電子書不需要再買一次,直接從帳號下載即可。
很方便吧!這也使得Amazon在遠端要把你的Kindle書移除,變得很容易。Amazon只要在你的帳號內砍掉那本書的紀錄。當你的Kindle與系統連線同步的時候,就這樣,一眨眼,你的書消失了。
技術上,當然這是非常有效率的方式,但是對於重視個人隱私權的美國,甚至文明社會而言,任何未經個人同意而侵犯個人財產的作法,不管是實體的財產,或是智慧財產,或是電子收藏,都很容易會被拿出來大聲嚷嚷。
Amazon自知理虧,尤其是未經使用者許可,未事先知會,未讓使用者有時間考慮選擇的情況下,逕自刪除個人帳號內的紀錄,幾乎已經犯了大忌,事發幾天之後,馬上出面澄清,說未來絕對不會用類似的手段來處理這種問題。
「一九八四」電子書被Amazon以一種老大哥典型的侵犯隱私方式偷偷搬走,更是增添整個事件的戲劇性與荒誕性。堪稱電子書時代誕生之前的有趣插曲。
版主後來在想,問題的癥結,除了侵犯隱私之外,還牽涉到一個問題:到底你在Kindle Store買的書,是真的買了一本書,還是買了一本書的閱讀權,還是租用權?買電子書,跟買實體的書,有甚麼不一樣?對於未來電子化的世界,有甚麼啟示呢?
看新聞:紐約時報。
請用"kindle orwell"去google,就會看到一堆討論。
圖片來源:
http://www.netcharles.com/orwell/ext/275.htm;
http://www.nytimes.com/2009/07/18/technology/companies/18amazon.html。
Wednesday, July 22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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